一、依據教育部108年7月12日臺教授國字第1080077641號函。
二、旨揭執行事項,摘錄說明二、…(略以),為減輕家長育兒負擔…;其中「公立幼兒園免學費」之辦理方式,說明如下:
(一)5歲幼兒:維持現行機制,幼兒入學即免繳「學費」,至經濟弱勢者再加額補助其他就學費用。
(二)2歲至4歲幼兒:
1.入學即免繳「學費」,至其他代收(代辦)費,依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定收費規定繳交,家長每月負擔約新臺幣(以下同)2,500元。
2.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家庭子女,除免學費外,就學「免繳費用」,其免繳之範圍包括全園一致性之活動、材料、午餐、點心費、雜費等項目,但不包括家長會費、學生團體保險費、交通費、課後延長照顧費等。
三、教育部平台:全國教保資訊網(網址https://www.ece.moe.edu.tw/),可供查詢各種教保資訊,如:幼兒園查詢(收費明細/基礎評鑑結果/住家附近幼兒園)、公共化幼兒園、準公共幼兒園、2至4歲育兒津貼等。
四、相關內容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