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無法看見「網站擁有者 OpenID 登入」請按此登出,再登入即可
依據幼兒園基礎評鑑 2.1.1 收退費基準及減免收費規定應於每學期開學前一個月公告,並告知家長。
一、本園收退費基準依據「臺南市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辦理。
二、 111 學年度第一學期教保服務起迄日:111 年 08 月 30 日至 112 年 01 月 19 日止。
備註:收費明細及收退費辦法詳見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