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2157
  • slider image 2156
:::
訪客 - 教務處 | 2014-11-24 | 點閱數: 485

說明:
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 103 年 11 月 10 日原民教字第 1030056575 號函辦理。
二、原住民族委員會為協助各直轄市及縣(市)立國民中小學培育原住民學生藝術、音樂、舞蹈及體育之人才,發展原住民學生多元智能,提升學習競爭力,促進自我實現,爰賡續推動本計畫,採競爭型方式,擇優補助。
三、請各申請學校依序填妥實施計畫書(如附件)一式三份(含電子檔光碟),於本(103)年 11 月 25 日(星期二)前逕送本局特幼教育科黃宜燕小姐彙整,俾利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