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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教務處 | 2015-01-08 | 點閱數: 699

壹、依據:

依「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辦理。

 

貳、甄選類科、名額、聘期及待遇:

一、類科、名額:音樂代理教師 1名、身心障礙班代理教師1

二、聘期:自 104年 2 月 24 日起至 104 年 6 月 30 日止(實際期間依市府核定為準),但若聘   

          任期間發生損及校譽或教學品質不佳,嚴重影響學生權益者,經教評會決議後,

          及解聘不任用。另代理期滿應即無條件解聘。

三、待遇:薪資酬勞依照相關規定,依報名資歷敘薪提報教育局檢複後為準,並補助當事人

          勞健保、勞退金。

四、備取:

 (一)音樂代理教師 2名。

 (二)身心障礙班代理教師2名。

參、甄選資格: 

一、基本資格:

(一)音樂代理教師:需具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且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

(二)身心障礙班代理教師:具備國小階段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教師合格證書且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若持自92731日前核發之國小階段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教師合格證書者,須檢具自教師證書核發日迄今之服務年資證明文件)。

二、應符合國民教育法、師資培育法、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相關法令規定。

三、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報考,縱因事前未察覺而於放榜錄取後發覺,應予以解聘。
(一)【教師法】第 14
條各款情事者。
(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及第 33 條各款情事者。
(三)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
 

肆、報名相關事項:

一、請符合資格之意者於 104年 1 月 12 日(一)下午 4 時前至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登錄相關資料。

二、報名表、簡要自傳、切結書、資格證件(教師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台南市教師甄選成績單、身分證、服務證明、…等相關資料影本三份)請於 104 年 1 月 12 日(一)下午 4 時前,寄達或親自送達本校教務處,資料不齊全者,視同未完成報名。

三、地址: 710臺南市永康區復華七街 166號。

四、電話: 06-2320783#701、 703

五、聯絡人:教務主任林秀慧主任、教學組長蘇雅琪老師
 

 

伍、甄選時間:

一、甄選時間:104年 1月 14 日(三)下午 2:00 (應試人員應於下午 1:30 前到本校教務處報到完畢,逾時未報到者,以棄權論。)

二、甄選順序:甄選順序等相關應試訊息請於 1月 13 日(二)下午 6:00 後至本校網站查詢。

三、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如颱風、大地震等停止上班時,另行上網公告甄選日期。

陸、甄選方式:

一、音樂代理教師:口試及試教(唱名 3次不到者,視同放棄)

(一)、口試時間以 6分鐘為原則,內容含自我介紹、教育理念、教學知能、班級經營、專業精神等。

(二)、試教時間以 10分鐘為原則,內容含教學技巧、班級經營、專業知能等。

(三)、試教版本及科目:自選

二、身心障礙班代理教師:口試及試教(唱名 3次不到者,視同放棄)

(一)、口試時間以 6分鐘為原,內容含自我介紹、教育理念、教學知能、班級經營、專業精神等。

(二)、試教時間以 10分鐘為原則,內容含教學技巧、班級經營、專業知能等。

(三)、試教版本及科目:自選(中年級教材)

柒、放榜

一、於 104年 1月 14 日(三)下午 8:00 前,於本校網頁及台南市教育公告系統公告正取及備取人員。

二、於 104年 1月 15 日(四)中午 12:00 前,於本校網頁及台南市教育公告系統公告錄取人員名單。

捌、成績複查:如對甄選成績有疑義者,應於104115日(四)上午8:0010:00,攜帶國民身分證,以書面向本校教務處申請複查,逾期不予受理。

玖、錄取及聘用:

一、錄取之次序按徵選分數高低擇優錄取,若分數相同時,則依試教表現分數高者,優先錄取。 

二、錄取人員,提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列冊,依規定由校長聘任之。

三、經正取錄取人員請於 104年 1月 15 日(四)下午 1:00 至 4:00 ,攜帶學歷證件或教師證書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手續,逾期未到者視同放棄,由備取人員中依序遞補。

四、錄取人員進用後,如有發現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條、第 33條及教師法第 14 條 1 至 8 款情事或繳驗不實證件者,錄取無效,不得異議。

、附則: 

一、甄選日期如遇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必須延期時,上網公告及通知應考人員。

二、簡章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由臺南市永信國小教師評審委員會修訂,經 校長核准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