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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洪誌鴻 - 教務處 | 2015-11-08 | 點閱數: 279

說明:
一、為協助本市推動行動學習,由信望愛文教基金會提供合作方案及行動載具予本市學校申請。

二、因本案資源及數量有限,欲申請之學校請務必先行參閱「附件一、臺南市學校與信望愛文教基金會合作方案」、「附件二、本案之平板電腦 Flyer 規格」,並於瞭解相關文件後,逕至本局線上填報系統填報編號第[5321]號「信望愛文教基金會行動學習合作方案申請調查表」及上傳「附件三、行動學習方案計畫書」。

三、本局將於填報截止日( 104 年 11 月 11 日)後進行遴選,並公告核定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