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教署 111 年 4 月 27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10054640 號函辦理。
二、因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訂定閩東語文為語文領域課程,為推廣部編版閩東語教材及協助教師瞭解閩東語標音說明、教材編輯理念及教學使用,爰辦理本研習。
三、旨揭研習相關事宜如下:
(一)參加對象:
1、本土語文中央輔導團及地方輔導團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小組人員。
2、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指導員。
3、對閩東語文教學有興趣之教師。
(二)時間: 111 年 5 月 15 日(星期日) 上午 9 時至下午 3 時 30 分。
(五)報名期限:即日起至 111 年 5 月 11 日(星期三)下午 5 時報名截止,本次研習上限名額 200 人。
(六)本案以視訊方式辦理,全程參與者依實核予研習時數 5 小時。
四、有關課程表相關資訊,請參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