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一)勞動基準法。
(二)依據臺南市 111 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身心障礙學生申請特教
學生助理人員實施計畫辦理。
二、甄選名額: 1 名;備取若干名。
三、聘用日期:自 112 年 2 月 22 日日起至 112 年 6 月 30 日止,核定總時數 384 時。
四、工作內容:
(一) 照顧學生及協助其生活自理事宜。
(二) 下課時間、午間及午餐時間於班上協助導師維護學生安全及餵食學生。
(三) 協助教師教學與輔導活動(包括偶發事件處理)。
(四) 應於當日服務完畢之一週內,於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填寫完成服務紀錄。
(五) 如遇排定服務時間無法到場,應主動與學校聯繫請假事宜,並經甲方同意後始得請假。
五、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00 至中午 13:00 。
六、工作待遇: 時薪 176 元整。
七、報名資格與條件
(一)基本條件:無「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 23 條第 1 項各款之情事。
八、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2 年 2 月 20 日下午 15:00 止。
九、報名方式:親送或郵寄(郵戳為憑)至本園,信封上請註明「特教助理員甄選」
地址: 台南市永康區復華七街 166 號,聯絡電話: 06-2320783 轉 901 幼兒園。
十、報名資料:面試時驗證明文件正本後發還。
(一)甄選報名表 1 份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畢業證書影本
(四)切結書
十一、甄選方式:書面審查及面試。
十二、甄選日期: 112 年 2 月 21 日(星期二)早上 10:00 (依通知順序報到)
十三、錄取公告:
(一)錄取名單於甄選當日中午 12:00 前公布本園網站並以電話通知錄取者。
(二)錄取人員請於 112 年 2 月 21 日(星期二)下午 4 點前至本園完成報到簽約手續,逾時報到視為放棄,由備取人員遞補。
(三)報到時,請繳交三個月內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
(四) 112 年 2 月 21 日到職當日須繳交完成 COVID-19 疫苗 3 劑且滿 14 天接種證明。
十四、本甄選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台南市永康區永信國民小學 111 年度
特教助理員甄選甄選報名表
編號: (由學校填寫) 年 月 日填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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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 |
年 月 日 |
自貼正面半身 二吋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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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 統一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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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男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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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址 |
郵政區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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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話 |
( O ) ( H ) |
手 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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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 子女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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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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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歷 |
證書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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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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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學校: |
畢業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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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 歷 |
服務機關 |
職稱 |
專長 |
備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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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收證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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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傳及工作之期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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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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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單 |
甄選成績 |
甄選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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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
錄取□ 備取□ 第 名 未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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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 111 年度特教助理員切結書
本人______________為擔任永信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之聘(進)用(約僱/非編制)人員,茲聲明本人確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第三至五款(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之情事,並依政府資訊公開法授權有關機關查證之規定辦理,若有違反,或有不實情事者,願負法律及契約責任,特立切結書為證。
特此切結
立切結人: (簽章)
身分證統一編號:
住址:
電話: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