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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趙雅芳 - 教務處 | 2024-05-02 | 點閱數: 69

臺南市永康區永信國民小學校外人士入校協助教學或活動處理原則
111.8.26 校務會議通過

一、 依據台南市教育局 111 年 7 月 27 日南市教課 一 字第 1110962917 號函辦
理。
二、 針對校外人士申請入校協助教學或活動暨審查自編(選)教材,以建
立一致性之處理機制,爰訂定本原則。
三、 校外人士定義:學校教職員工生以外之所有人員(含志工及民間團
體)。
四、 校外人士資格:
(一)無「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26-1 條情事。
(二)校外人士若為民間團體,須為政府合法立案組織或單位。
五、 實施時間:
(一)正式課程:第 1 節到第 7 節課(包含領域學習課程及彈性學習課程)。
(二)非正式課程:上課日之晨光、午休及其他時間。
六、 校外人士申請入校協助教學或活動應填具申請表(如附件 1 ),其教學
或活動之內容如涉及性別平等、宗教或政治議題者,不予受理。

詳情請見「臺南市永康區永信國民小學校外人士入校協助教學或活動處理原則」

 

台南市永康區復華七街166號 TEL(06)2320783 / FAX(06)203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