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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永康區永信國民小學113學年度普通班長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ㄧ次公告分次招考)
- 壹、依據: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
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 貳、甄選名額及聘期:
- 一、類別職缺及聘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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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
代理 職缺 |
正取 名額 |
備取 名額 |
聘期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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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一般教師 |
合理教師員額編制缺 |
1 |
2 |
依實際聘任情形聘任 |
自然專長 |
- 二、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 三、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 70 分,不予
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 四、受聘教師需視學校需要協助行政工作。
- 五、有關報考資格及方式,考試時間等相關訊息,請參閱甄選簡章或本校網站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