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信國小附設幼兒園,目前有 5 個幼兒缺,歡迎家中適齡幼兒來就讀
(一)一般入園:
1.設籍臺南市(以下簡稱本市)且有居住事實:
(1) 5 足歲: 107 年 9 月 2 日至 108 年 9 月 1 日出生者。
(2) 4 足歲: 108 年 9 月 2 日至 109 年 9 月 1 日出生者。
(3) 3 足歲: 109 年 9 月 2 日至 110 年 9 月 1 日出生者。
2.居住本市 原住民籍幼兒 不限設籍 。
3.之外國籍幼兒(父母與幼兒皆須持有居留證)。
4.非設籍 本市之幼兒:幼兒園 應於第 2 次招生登記作業結束後 且仍有缺額時招收之。 惟
不得享有本市預算之補助款。
「學費7,000元(免繳),自111年8月起,第1胎子女家長每月繳費不超過1,000元,第2胎以上、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家庭子女、身心障礙幼兒「免繳費用」,
與幼兒園原收費間之差額由行政院協助家長支付給園方。 113 學年上學期幼兒園第 1 胎子女家長每月繳 600 元
114 學年度將有 21 位大班升到國小一年級,因此預計招收 28 位 3-5 歲幼兒(混齡班) ,
114 學年度 招生簡章 預計 114 年 2 月 4 日公布 3 月 4 日登記
歡迎家中有適齡幼兒可以來報名
優先入園(幼兒符合下表規定之一者列為優先入園對象,依所定順序優先入園,相關繳驗證明文件詳如附表):
優先順位 |
身分/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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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需要協助幼兒) 第一優先 |
1 |
經鑑定安置之身心障礙幼兒(含暫緩入學幼兒) |
2 |
低收入戶子女 中低收入戶子女 原住民(不限設籍本市,含本市認定之原住民族)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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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優先 |
1 |
經社政主管機關安置之幼兒 |
2 |
本校(園)現職教職員工之子女(含幼兒園所在學校教職員工之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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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育有 3 名(含)以上子女家庭之幼兒(幼兒人數計算含寄養家庭之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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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14學年度仍在幼兒園幼兒之兄弟姊妹(不包括 113 學年度畢業生之兄弟姊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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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因公死亡公務人員之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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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家有兄姊就讀永信國小之幼兒 |
請來電:2320783#901 幼兒園黃主任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