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南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新生分發入學要點」修正案
**現已就讀本校學生不受影響**
一、依臺南市教育局中華民國 113 年 12 月 24 日南市教課(二)字第 1132352477 號文辦理,中華民國 114 年 1 月 16 日府教課(二)字第 1140094763 號文辦理
二、檢附「臺南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新生分發入學要點」修正如附件請參閱。114 學年度新生入學應依學校學區分發入學。
三、檢附 114 學年度國民小學學區相關規定如附件請參閱。本校學區範圍永康區:二王里 1-28 鄰,復國里 14-27 、 37-39 鄰,復華里全部,網寮里 5-10 、 18-25 、 29-30鄰。二王里 29 鄰(為本校與五王國小共同學區)
四、 114 學年度各戶政事務所學齡兒童名冊造冊基準日為 2/5 , 2/5 後戶籍異動者,逕向戶籍學區學校洽詢新生報到事宜。
五、「臺南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新生分發入學要點」第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依各款規定辦理入學,不受學區新生分發之限制:
(一)學校編制內之教職員工及約聘(僱)人員,其設籍本市之子女或孫子女得於該員工所服務之學校就讀。
(二)父母或法定代理人在本市就業,其設籍本市之子女得於該工作地所屬學區學校就讀。
(三)學區調整或其他因素致入學新生與其直系兄姊不同學校者,得於直系兄姊現就讀學校入學。
前項各款情形除應檢附新生之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外,第一款及第二款情形應另檢附員工在職證明或勞健保投保證明或其他可資證明之文件(需有公司完整鄰里住址)。
六、符合上述三項資格及 2 月戶籍異動之小一新生,會在 2/5 開學後統一以表單進行調查,屆時請注意校網公告。
七、家長 QA 整理
Q1 :就讀本校幼兒園可否直升永信國小就讀?
A :否,須依照戶籍所屬學區學校完成新生報到。
Q2 :新生遷戶籍時,父母是否須跟著遷?
A :否,一般學區學校,只查驗新生戶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