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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趙雅芳 - 教務處 | 2025-05-29 | 點閱數: 125

   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5 月 21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45501910 號函辦理。

   二、臺南市加強輔導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以及「臺南市國民小學學生成績評量辦法」。

    三、臺南市永信國民小學學生定期評量紙筆測驗作業規定

    四、本作業規定經由校務會議通過以及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