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103 年 8 月 6 日南市警預字第 1030406011 號函辦理。
二、活動時間:自 103 年 8 月 8 日起至 103 年 11 月 9 日止。
三、活動內容:
(一)內政部警政署針對詐騙、毒品、暴力等主題印製「Janet 代言『打擊犯罪 即刻行動』」宣導海報,張貼於各派出所供民眾合照後,再上傳至「和 Janet 一起打擊犯罪」臉書並打卡(地標為所在警察單位),即可參加抽獎。
(二)內政部警政署於 103 年 11 月 10 日至 11 月 30 日止隨機抽出留言網友,經審核符合規則(與海報合照並打卡)後,即以臉書訊息方式通知獲獎者,名額 200 名,獲獎者於一週內提供真實姓名及地址,警政署以掛號方式寄出宣導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