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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學務處 | 2014-11-20 | 點閱數: 401

關於 103.11.20 早上報告事項,在公告附件檔簡報中有詳細條文規定說明,如您無法及時點閱,衛生組在此向您報告,簡單講,爾後只要看到(校園安全衛生研習或職業安全衛生講習,因為目前不知道上級單位會以什麼名稱開設研習),就上網報名,上級承辦報告人在 103.11.18 講習會現場提到未來會舉辦的場次會有好幾場,因此各位夥伴毋須過度擔心,如果報不上,跟衛生組聯繫,衛生組會向上反應。三年三小時,雖是法令明文規定,但不至於觸碰及罰則部分,只要未來三年內有參加,各位老師即可放心。以上特別向各位夥伴補充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