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2157
  • slider image 2163
:::
重要 洪誌鴻 - 教務處 | 2012-10-29 | 點閱數: 775

 一、依 據:

    (一) 教育部 95 年 3 月 23 日臺電字第 0950041475 號函辦理。

    (二) 101 年度教育部對各地方政府統合視導訪視-資訊教育辦理。

二、緣 起:

網路科技的發展,對人類生活產生重大影響,網路環境下,資訊素養的觀念更形重要。如運用得宜,有利於學習與生活便利,反之,如果運用失當,則可能導至如個人資料外洩、電腦中毒、遭到網路詐騙或違反法律等,使得個人受到傷害。因此,如何安全的使用電腦及網路,已成為我們每個人日常生活必須具備的基本常識。有鑑於資訊素養觀念應從小培養,從教育著手,研訂本校資訊素養宣導推廣實施計畫。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處

    (三)承辦單位:臺南市永康區永信國民小學教務處資訊組

四、實施日期:

    101 年 10/29~11/5

五、實施方式:

(一) 建立永信國小『資訊素養宣導』網頁專區(請由校網下方「常用網站連結」進入)

(二) 訂 10/29 ~ 11/5 為『校園資訊素養宣導週』,加強校園學生之認知宣導。

(三) 請級任老師及電腦教師在電腦課上宣導校園資訊安全及保護智慧財產權之觀念與法令。

六、實施辦法:請級任老師及電腦老師配合辦理資訊素養宣導活動如下:

 (一)1~3 年級學生參加「兒小上網安全宣導」著色比賽

        4~6 年級學生參加「兒小上網安全宣導」四格漫畫比賽

        (作品請於 11 月 9 日前交教務處以利彙整)

(二)請各班老師利用晨間、生活、綜合課時間、中午用餐時間播放網站中之宣導影片『鞋子不見了』或其他宣導影片。

(三)請 4-6 年級電腦老師學生於電腦課時間參與『資訊素養自我評量』有獎徵答活動。

     網址: https://isafe.moe.edu.tw/event/  

(四)請 4-6 年級電腦老師利用『資訊素養宣導』網頁之教材或宣導短片進行「資訊素養與倫理」案例教學。

(五)請全校老師參加『資訊素養自我評量』有獎徵答活動。

(六)請全校老師於學習護照報名「資安研習」,並利用時間逕行登入「教育部數位學習服務平台」,選讀「資訊倫理-教師篇」課程,通過測驗核發 3 小時研習。

七、本實施計畫奉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