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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總務處 | 2015-07-06 | 點閱數: 600
  • 本校現有電腦、顯示器等財產備一批,均已超過使用年限且不堪使用,擬辦理報廢。
  • 報廢財物詳如報廢清單。
  • 請有意回收之廠商於公告後 5 日內將估價單擲回總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