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台南市政府函
主旨:「我國因應流感大流行準備第三期計畫」業奉行政院核定,並已置於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專業版/傳染病介紹專業版/傳染病介紹/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流感併發重症/政策法規/防治政策/準備計畫/項下,請逕行下載應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104年7月20日府衛疾字第1040692082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奉行政院104年5月26日臺衛字第1040027662號函原則同意,並依國家發展委員會審議意見完成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