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字號:南市教安(二)字第 1041073655 號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4 年 10 月 23 日臺教資(六)字第 1040142440 號函辦理。 二、請多加使用前述環境即時通 APP ,利用相關便利功能,於第一時間掌握空氣品質,並共同推動校園空氣品質警 示及防護措施,以促進與維護學生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