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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tch141 - 學務處 | 2016-03-28 | 點閱數: 374

受文者: 臺南市永康區永信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05 年 3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南市教秘字第 1050303935 號
主旨: 函轉本府環境保護局辦理 105 年臺南市加強推動垃圾強制
             分類破袋稽查計畫,所屬單位、員工落實垃圾分類工作,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 12 條規定暨 105 年臺南市加強推動垃圾強制分類破袋稽查計畫辦理。
二、 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 12 條及本市 37 區垃圾應分類排出公告,垃圾排出時應分成「一般垃圾」、
        「資源回收物」及「廚餘」三大類。
三、 旨揭計畫自本(105)年 4 月 1 日起,將針對全市垃圾清運路線、社區大樓全面執行破袋稽查作業,

         發現未符合規定時,將要求立即改善,否則不予收運,並於 5 月 1 日起,針對違規者進行告發處分。
、 105 年 4 月 1 日起針對學校、公民營市場執行破袋稽查作業,發現未符合規定時,將要求立即改善,
         否則不予收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