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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總務處 | 2018-03-01 | 點閱數: 380

函轉市府來文,請班級導師於安親班進行防災教育宣導及其他配合事項,說明如下:

一、請導師透過家長日、親師座談會或親職講座等活動,依在地化災害潛勢情形,加強防災教育宣導工作,提升師生與家長防災教育知能。內政部消防署已製作地震應變時序圖說,提供民眾於地震發生時應採取之應變作為,相關資料可連結http://www.nfa.gov.tw/cht/index.php?code=list&ids=275網站下載參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