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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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臺南市永康區永信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1 年 9 月 6 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人字第 1010733007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0733007A00_ATTCH1.pdf)
主旨:函轉教育部釋示有關公立中小學教師採計職前年資提敘薪
級,是否應扣除進修期間年資疑義一案,請 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01 年 8 月 29 日臺人(一)字第 1010159553 號函辦
理,並檢附上開原函影本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