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內容區域
主旨:函轉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修正「公務人員晉升官等(資位)訓練成績評量要點」、「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成績考核要點」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及所屬機關辦理各項訓練測驗試務規定」發布令影本、部分規定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各 1 份,並自中華民國 102 年 5 月 25 日生效,請查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