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信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109 學年度新生入園優先就讀名冊及待抽籤名冊,如附件。
1.優先就讀名冊幼生共 8 位,因符合優先入園條件且於可招收名額內,已獲錄取,不用抽籤,請攜帶[登記收執聯]於
4/30(四)上午 10:30~11:00 到永信國小川堂報到或於 5/1(五)上午 11:30 前到永信國小川堂進行報到。
*未完成報到者以棄權論,其名額由備取生依序遞補。
2.待抽籤名冊分為五歲一般生、四歲第二優先、三歲第二優先、四歲一般生、三歲一般生。
*五歲一般生:7 人抽 6 正取, 1 人備取。
*四歲第二優先:抽備取順序。(招收順序依下列各款辦理。)
1 、本校(園)現職教職員工之子女。(含幼兒園所在學校教職員工之子女)
2 、育有 3 胎(含)以上子女家庭之幼兒學齡滿四足歲以上 (幼兒人數計算含寄養家庭之子女)
3.在園特教生之兄弟姊妹。
4.公務人員因公死亡之子女。
*三歲第二優先:抽備取順序。(招收順序依下列各款辦理。)
1 、本校(園)現職教職員工之子女。(含幼兒園所在學校教職員工之子女)
2 、育有 3 胎(含)以上子女家庭之幼兒學齡滿四足歲以上 (幼兒人數計算含寄養家庭之子女)
3.在園特教生之兄弟姊妹。
4.公務人員因公死亡之子女。
*四歲一般生:抽備取順序。
*三歲一般生:抽備取順序。
備註:
1.幼兒園將於抽籤結束後辦理報到手續,抽籤錄取者,請家長務必於 109 年 5 月 1 日(星期五)上午 11 點 30 分前,親自或委託他人
(須有本人之委託書)到場,並攜帶本人及受託人相關證件,持<登記收執聯>至學校川堂簽領錄取報到資料,完成報到手續。
2.經錄取但未於規定時間內報到者(109 年 5 月 1 日上午 11 點 30 分前),視同自願棄權,並由備取名單依序遞補名額。